第26章 食人的狮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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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夜,桂妮薇儿本来很喜欢夜,在姨妈家那栋小楼的楼顶,整片夜空都是属于薇儿的。 她在夜空下笑,又或者是哭,都不会有人在乎…… 不,或许有人是在乎过的。 在两个表姐的生日那天,在她最倒霉,最绝望的时候,有那么一个男孩来到她的身边。 明明自己也很衰,他却挺直腰板为她撑腰,轻轻地拥她入怀,告诉她把眼泪擦在男孩自己的西装上也没事。 最后,他送给女孩一朵花,把肩膀借给她靠。 那天的夜真的很温暖。 可是在这异国他乡,还是荒郊野岭的地方,薇儿只觉得冰冷。 人还真是一种奇妙的生物,白天那头白色巨形龙类在的时候,女孩出口气都得小心翼翼。 但到了晚上,不知名动物恐怖的叫声从远处传过来,女孩又有些希望那头龙类还在了。 昨天苏茜他们三个随越野车掉进了河里,在当菲律宾炸鱼队之前,薇儿就被巨大的爆炸声震得半晕死过去。 被救上岸后,虽然楚子航他们没有解释,但薇儿也猜到, 那被掀飞土层,露出大半个足球场面积岩石层,堪比大当量航弹的破坏。 是那个冷面帅哥楚子航的,阿瓦肯大…啊呸,是言灵。 而且听他们的口气,楚子航应该不是所谓的S级混血种。 A级混血种便恐怖如斯,那S级怕不是人形自走核弹。 这下薇儿自己更加确信,是他们搞错了,自己怎么可能是这种大怪物。 薇儿在白天,一直对那头龙说冤有头债有主,杀掉你爸爸的又不是我…… 你虽然没有爸爸了,但是跟我真的没关系啊! 可那头龙类还是选择一直跟着她,她去那儿,它就跟去那儿。 薇儿数次想开润而未果,令她直呼自己倒霉。 躺在草堆上,薇儿怀念起了自己阁楼间的床,然后起身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。 妈的,冷死了! 就在她想要不要继续再跑路的时候,风向突然变了,烟尘和柴灰扑了她一身,火苗差点把她的金发给点着。 薇儿顺着风望去,果不其然,那头巨大的幼龙,狩猎归来了。 巨大和幼龙,这两个词听起来好像是矛盾的。 国际上巨型动物群的界定标准,一般为超过45千克,这远远低于成年人的平均体重。 也就是说,人类也属于巨型动物群。 现存的150万个物种,99.99%的物种,体型都逊色于人类。 现在最大陆生动物,大象幼崽出生时的体重,也只有100来公斤。 大是很大,但很难称得上巨大,他们要用约15年,才能长到成年,成为重数吨的庞然大物。 可眼前这头龙类,在还是幼体的时候,体重就比肩青年大象。 似乎是害怕薇儿饿着,雪白,毛茸茸的幼龙,快速地在火堆旁蹲下身来,将哘在嘴里的“猎物”,放到金发女孩旁边。 做完这些,它便趴在地上,像是抓老鼠向主人邀功的猫咪。 可是,没有猫咪会有如此巨大的体型。 它的猎物,也不是老鼠这种小动物。 金发女孩借着火光,看清那血肉模糊的肉块,来自于那种动物的瞬间。 胃中一阵翻江倒海,将中午吃的牛肉全都吐了出来。 人被杀就会死,以普遍理性而论,人的尸体和鹿的尸体,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—— 对于食人的猛兽来说。 猛兽为什么要食人? 客观理智的人会分析:食人的猛兽,往往是年老体弱,或者年轻捕猎经验不足的个体,它们很难抓到机敏的野生动物,饥饿难耐,故选择对陌生的人类下手。 一般吃得饱的猛兽,不会冒险捕猎陌生的猎物。 迷信点的会扯上什么人命天定,前世今生报应不爽,伥鬼作祟。 可超脱人类的视角思考,这个问题的本质,和问食肉动物为什么要吃其他动物,并没有什么差别。 因为饿了,所以要捕猎。 因为要活下去,所以要进食。 这或许是再自然不过的法则,但当一具被吃了一半的人类尸体,被那食人的怪物放在自己面前,彼时,我们又会是何种心情呢? 金发的女孩崩溃了,什么理智都被她抛之脑后,此刻的她只想要逃跑! 可是她刚迈出一步,就因为身体僵硬,摔了个狗吃屎,还他妈的摔到在了那具尸体上。 那具尸体,还是温热的!!! ---------- 时间回到40分钟前—— 路明非是合衣休息的,因此,当混乱发生的时候,他便睁开眼睛冲了出门。 村子里到处都是人声,远比昨晚丢掉牲口时动静更大。 “是有人失踪了……” 只休息了不到两小时的零,从睡袋里钻出来,追上了站在房子前一脸懵的路明非。 “谁失踪了……” 路明非本想问,失踪的是不是接待自己的阿米尔,可又觉得问这个问题很多余。 他们一起扛猎枪,言语不怎么通却能吹牛打屁,毫无疑问,他和他是朋友,虽然他们只认识了不到两天。 现在这情况,失踪得不是阿米尔,路明非也不能置之不理。 因为阿米尔不可能不去找同村失踪的人。 “是龙类吗?你们提前知不知道这件事?” 很多事情,路明非觉得不必想得那么清楚明白,可唯独这件事,路明非觉得自己得弄清楚。 “这件事不在我们的计划之中。” 不知是不是错觉,路明非总觉得零的语速比平日里快上一些,仿佛是害怕自己误会。 “放心吧,无论发生什么,我们永远都是朋友……” 路明非当然想要相信零,但是,他不能因为想要相信零就放弃思考。 他去牵了阿米尔家的马,却谢绝了零要同行的要求。 他觉得自己还是和零分开行动的好。 并不是因为害怕那个白金发的女孩坑自己,而是他和她知道的信息,从始至终都不对等。 路明非真怕这个女孩,为了自己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傻事。 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精神病院里的小白了,女孩轻描淡写的一句:解决他们了。 却留下了换掉衣服,和洗过头都无法完全遮住的硝烟味。 路明非不知道她躲开了多少颗子弹,如果没躲开,自己又会是怎样的心情。 但他希望,永远也不要有子弹射向这个女孩。 马的聚焦感光能力是人的6倍,因此在夜间奔跑也没有障碍。 但在不知道方向的情况下,哪怕有着手电,也只不过是无头苍蝇。 但或许是上天眷顾,今夜的风向正好,人血和呕吐的气味随风而来,在旷野中为他指明了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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