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衡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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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个月后。 请柬送到福州的时候,林曜之正在军营里看地图。 青城山的事处理完了,银子分了,皇帝高兴了,手下人服气了,一切都步入了正轨。 接下来该往哪儿走,他需要好好想想。 请柬是衡山派刘正风派人送来的。 措辞客气,礼数周全,诚意满满。林曜之把请柬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,嘴角微微一撇。 不是给刘正风面子。 一个帮派的二把手,凭啥给他面子? 刘正风在江湖上名头再响,也不过是个江湖人。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员,锦衣卫镇武司掌司同知,天子亲军缇帅。 刘正风写封信来,他就屁颠屁颠地去?那不是他的风格。 他看上的是刘正风的财产。 衡山派二当家,经营了几十年,攒下的家底不会比青城派少。 而且刘正风这个人,在衡山城有田产、有商铺、有宅院,是个正经的“寓居江湖”的士绅。 这种人手里的银子,不比那些藏在山里的门派好抄? 再说了,锦衣卫缺几个百户千户。 刘正风这个人,武功不弱,脑子好使,在衡山一带根基深厚,而且最关键的是——他想金盆洗手。 一个想退出江湖的人,说明他对江湖已经没什么留恋了。 这种人,正好拉拢过来给朝廷办事。 陛下不是要他镇压江湖么? 这不,正好。 从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开始。 林曜之把请柬揣进袖子里,起身下令。 “王忠,李福,你们八个留下,看好家。” “是。” “其余六个,跟我走。带上五百缇骑,备足粮草马匹,明日出发。” 六小太监齐声应诺,眼睛亮晶晶的。 林震南听说儿子又要出门,倒是没说什么。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,儿子的事他管不了,也不想管。 他只是拉着林曜之的手,叮嘱了一句“路上小心”,然后就去练他的鹤唳九霄神功了。 林王氏更干脆,就一句话:“早点回来。” 林平之不一样。 十六岁的少年,听到哥哥要带兵出门,眼睛一下子亮了。 他缠了林曜之一整个下午,从“哥你带我去吧”到“哥我求求你了”到“哥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绝食”,翻来覆去地说,像只苍蝇一样在林曜之耳边嗡嗡嗡。 林曜之被他烦得不行,最后松了口。 “去也行。” 林平之欢呼了一声,跳起来就要往外跑。 “站住。”林曜之叫住他,“去了要听话,不该说的别说,不该做的别做。还有——把这个穿上。” 他扔给林平之一身锦衣卫小旗的官服。 林平之接过来,愣了一下,然后咧嘴笑了,露出两颗小虎牙。 “哥,你给我官当了?” “试用期。”林曜之瞥了他一眼,“武功练好了,阅历上来了,再给你升官。现在你也就是个跑腿的命。” 林平之不在乎。 小旗也是官,锦衣卫的小旗,说出去多威风。 他抱着那身官服,美滋滋地跑了出去。 林曜之看着弟弟的背影,摇了摇头。 林平之这个人,命好。 家世好,长得帅,心肠善,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。 在原本的故事里,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错了胎,生在了一个怀璧其罪的家里。 可现在不一样了。他爹是皇商,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,家里有的是钱,有的是势。 他这辈子,活成了林曜之羡慕的样子。 飞鹰走犬,骑马打猎,不用操心家里的生意,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,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。 没有声色犬马——吃喝嫖赌,已经很不错了。 林曜之有时候看着弟弟那张无忧无虑的脸,心里会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。 羡慕。 是的,羡慕。 他活了两辈子,从来没有过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。 不过也好。 林平之开心,他就开心。 次日清晨,五百锦衣卫缇骑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福州城。 依然是跨马,腰悬绣春刀,旗帜猎猎,甲胄鲜明。 六小太监跟在林曜之身后,灰色袍子被风吹得猎猎作响,腰间长剑轻轻晃动。 林平之穿着小旗的官服,骑在马上,腰杆挺得笔直,一脸严肃,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正的锦衣卫。 但从福州到衡阳,全是骑马,走了好些天。 林平之第一天还精神抖擞,第二天就开始腰酸背痛,第三天已经趴在马背上不想动了。 林曜之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,只是让队伍放慢了速度。 弟弟第一次出远门,不能太苛责。 一路上,林曜之骑在马上,又开始琢磨那个他想了无数遍的问题—— 从福州到青城山,十几天。 从福州到衡阳,又是好些天。 左冷禅你他妈有病。 五岳剑派,泰山在山东,华山在陕西,衡山在湖南,恒山在山西,嵩山在河南。 天南海北五个地方,你左冷禅要一统五岳?你怎么管理?把五座山搬一块儿? 纯纯有病。 岳不群也不是什么正常人。 一个华山派掌门,不好好在华山待着,天天琢磨着怎么把五岳合并,怎么当五岳派掌门。 你一个陕西人,跑去管湖南的衡山派、山西的恒山派,你管得过来吗? 有病。 都有病。 林曜之在心里把左冷禅和岳不群骂了个遍,心情好了不少。 进了衡阳地界,林曜之没有直接去衡山,而是先去了衡阳知府衙门。 衡阳知府姓周,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圆脸,微胖,一看就是那种在官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子。 听说锦衣卫镇武司掌司同知林大人到了,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,连滚带爬地跑出来迎接。 “下官不知林大人驾到,有失远迎,恕罪恕罪!”周知府一揖到地,脑门上的汗珠子啪啪往下掉。 林曜之骑在马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语气不咸不淡:“周大人不必多礼。本官此行是奉旨公干,需要在衡阳城暂住几日,烦请周大人安排五百人的驻地。” “下官一定办到!一定安排好!”周知府连连点头,声音都在发颤。 锦衣卫的爷爷们一定要安排好。 这是周知府脑子里唯一的念头。 锦衣卫是什么人?那是天子亲军,是能直接拿人的。 得罪了锦衣卫,人家回去在皇帝面前歪歪嘴,你这条命还要不要了?所以他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热情,亲自带人去找驻地,找最好的房子,最好的院子,最好的马厩,连柴火和水都备得足足的。 林曜之看了很满意。 五百锦衣卫安顿下来之后,林曜之没有闲着。 他换了身便装,带着六小太监和林平之,出了驻地,去逛衡阳城。 衡阳城不大,但很热闹。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,卖布的、卖粮的、卖药的、卖杂货的,应有尽有。 行人熙熙攘攘,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。林平之第一次来衡阳,看什么都新鲜,东张西望,差点撞上一辆驴车。 林曜之走得不快不慢,目光在人群中扫来扫去。 他在找一个人。 不对,他在找一个淫贼。 田伯光。 万里独行,采花大盗,轻功了得,刀法不俗。 这个祸害,在原著里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女,最后居然还能活着,还能被人称为“不可不戒”,还能当和尚——林曜之想想就觉得荒谬。 穿越笑傲江湖不杀田伯光,穿越天龙八部不杀叶二娘、云中鹤,穿越射雕不杀欧阳克,穿越水浒不杀孙二娘、张青、王英,穿越连城诀不开杀戒全杀光——那你穿越个鸡毛! 所以他来了。 田伯光这个人,按原著剧情,是要到衡阳城来的。 来干什么?来衡雁楼,和令狐冲比武。具体哪一天,林曜之不太清楚,但大概就是金盆洗手大会前这几天。 所以他打算在衡雁楼住下,等。 守株待兔。 “哥,我们去哪儿?”林平之跟在后面,好奇地问。 林曜之抬头看了看前面的一座酒楼。 三层楼高,门脸阔气,檐下挂着一块金字招牌——衡雁楼。 “吃饭。”林曜之说。 他迈步走了进去,六小太监鱼贯跟上,林平之小跑着跟在最后面。 衡雁楼的掌柜是个精明人,一看这几位的气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。 虽然穿的是便装,但那个气势,那个做派,还有身后跟着的那几个眼神锐利的随从——绝对不是寻常的客商。 “客官,楼上请!雅间!” 林曜之上了三楼,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。 从这里可以俯瞰整条街,衡雁楼大门前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。 他点了一桌子菜,慢悠悠地吃着。 林平之大快朵颐,吃得满嘴流油。 六小太监分坐两桌,筷子动得不紧不慢,但眼神始终警惕,像六只蹲在树上的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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