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六章 法子英的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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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下传来警笛声,越来越近。
他退回屋里,把门关死,靠在门后,掏出了自制手枪。
警察到了409门口,敲门:“里面的人听着,你已经被包围了,放下武器,出来投降!“法子英在里面喊:“我有人质!你们别进来,进来我就杀了她!“
他其实没有人质,刘敏还在卧室里反锁着门,但他想拖延时间。
警察没有强攻,在门口跟他对峙。
法子英在屋里,拿着枪,用一个灰黑色保险柜挡在胸前,后退到床后临窗的位置。
对峙了大约一个小时,警方朝窗户扔进了一颗催泪瓦斯。
屋子里很快充满了刺激性气体,法子英熬不住,挥拳打碎一扇窗户的玻璃透气。
他探出头,看见楼下有消防云梯,知道被彻底包围了,试图从阳台逃窜。
“砰!“守在楼下的警察开了枪,击中了他的右大腿。
法子英“啊“了一声,倒在阳台上,枪掉了。
警察冲进去,把法子英按在地上,戴上手铐。
1999年7月23日11点30分,法子英被抓获。他腿上流着血,被抬下楼的时候,他还在笑,对着围观的人说:“我是法子英,你们听说过我吧?“
后来法医鉴定,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1999年7月23日11点到12点之间。
而法子英在7月23日11点30分就已经被警方抓获,在此之前一个多小时一直在殷建华家里,因此杀死殷建华的,只能是留在出租屋里的劳荣枝。
但法子英在审讯中坚持说殷建华是他杀的,他知道自己已经跑不了了,他想把所有的罪都揽在自己身上,掩护劳荣枝。
但他不知道,死亡时间鉴定是铁证,他的谎言一戳就破。
这些,劳荣枝当时都不知道。她正坐在开往武汉的火车上,靠在车窗上,看着合肥的灯火越来越远,闭上了眼睛。她想起殷建华临死前的眼神,想起法子英,想起他们在一起的这几年。
她有点想哭,但哭不出来。
她知道,法子英被抓了,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要亡命天涯。
她不知道,她这一逃,就是二十年。
1999年7月23日中午,法子英被警察从409室抬了出来。
他的右大腿中了一枪,血流了一地,但他脸上还带着笑,对着楼下围观的人群喊:“我是法子英!你们听说过我吧?“
围观的人没人说话,都看着这个被抬上救护车的男人。他们不知道,这个笑着的男人,身上背着七条人命。
法子英先被送到医院治伤。子弹打在右大腿上,没伤到骨头,医生取了子弹,包扎了伤口。警察守在病房门口,寸步不离。
第二天,警察开始审讯他。“你叫什么名字?“
“叶伟明,“他说,“江西人,来合肥做生意的。“
“做什么生意?“
“……做点小买卖。“警察拿出一张通缉令,拍在他面前。通缉令上的照片,跟他一模一样,名字写着“法子英“。
“这个你认识吗?“法子英看了一眼,沉默了几秒,然后笑了,只得承认:“认识,是我。我就是法子英。“
他不再隐瞒了。
从南昌到温州,从常州到合肥,他把这几年做的案子一五一十地交代了。
但有一点,他反复强调:“所有的人都是我杀的,“他说,“劳荣枝是被我胁迫的,她不知道我要杀人,她只是帮我把人骗过来。她没动手,一次都没有。“
警察问:“殷建华是谁杀的?“
“我杀的,“他说,“我出门前用铁丝勒死的。“
“你几点出门的?““……上午十点左右。“
“你几点被抓的?“
“十一点半左右。“
警察没再问,把笔录收了起来。他们知道,法子英在撒谎,但他们需要证据。
1999年7月28日,警方根据法子英的供述,去了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。
门是锁着的,警察撬开门进去。屋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,客厅角落放着一个一米见方的钢筋笼,笼子里有一具尸体,已经开始腐烂。
墙边靠着一个旧冰柜,警察打开冰柜,里面是被肢解的尸块,用塑料袋装着。
法医现场勘验:钢筋笼里的死者是殷建华,35岁,颈部被铁丝缠绕,铁丝被老虎钳拧紧;冰柜里的死者是陆中明,33岁,木匠,身中数刀,头颅被砍下。
法医把尸体运回殡仪馆,做了详细鉴定。鉴定结果出来了: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1999年7月23日11点到12点之间。
而法子英,7月23日11点30分就已经被警方抓获,在此之前一个多小时,他一直在殷建华家409室——他根本没有时间回出租屋杀殷建华。
杀死殷建华的,只能是留在出租屋里的劳荣枝。
警察拿着鉴定报告去审讯室,把报告放在法子英面前。
“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7月23日11点到12点,“警察说,“你11点半就被抓了,而且之前一直在殷建华家。你怎么杀的他?“
法子英看着报告,脸色变了,嘴唇动了动,没说出话来。
过了很久,他说:“是我让她干的。我出门前跟她说,如果我中午没回来,就把他杀了。她不敢不干,罪在我。“他还是把罪往自己身上揽。
警方确认劳荣枝在逃,发布了通缉令。
但劳荣枝已经消失了,她没有用真名,没有用身份证,没有跟任何熟人联系。她像一滴水,融进了大海里。
1999年11月18日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子英案。
法庭里坐满了人,有受害者家属,有记者,有旁听的群众。法子英被法警押上被告席,他的腿伤还没完全好,走路有点瘸,但腰板挺得很直,脸上没有表情。
公诉人宣读起诉书:法子英伙同劳荣枝,于1996年7月在南昌实施绑架抢劫杀人,致熊启义、张丽及3岁女儿死亡;1997年10月在温州实施抢劫杀人,致梁晓春、刘素清死亡;1999年7月在合肥实施绑架杀人,致殷建华、陆中明死亡。共计7人死亡,手段极其残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
“被告人法子英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?“审判长问。
“没有,“法子英说,“都是我干的。“
法庭辩论阶段,辩护律师以法子英认罪态度好、有悔罪表现为由,请求从轻处罚。但公诉人指出,法子英罪行极其严重,手段极其残忍,致7人死亡,其中包括一名3岁儿童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
审判长当庭宣判:“被告人法子英犯绑架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“
法子英没有上诉。
1999年12月28日,法子英被执行枪决。
临刑前,他见了辩护律师。他穿着囚服,头发剃光了,比几个月前瘦了很多,但眼神还是那样,带着一点无所谓的笑意。
“我对不起那些受害者的家属,“他说,“我该死。但劳荣枝是个好人,是被我拖下水的,你们别为难她。她什么都不知道,都是我逼她的。“
律师看着他,没说话。他知道,法子英在撒谎——死亡时间鉴定已经证明,殷建华是劳荣枝杀的。但法子英到死,都要把罪揽在自己身上。
“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?“律师问。“没有了,“法子英说,“送我走吧。“
他被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
枪响的时候,他35岁。这个13岁进劳教所、17岁被判八年、出狱后混社会、杀人不眨眼的悍匪,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。
他不知道,他拼命掩护的那个女人,此时正在南方某个城市的酒吧里,端着酒杯,对着客人笑。她已经换了名字,换了身份,开始了新的生活——或者说,开始了新的逃亡。
劳荣枝先是到了武汉。
她不敢住旅馆,在武昌一个城中村租了个单间,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。她不敢用真名,跟房东说她叫“雪梨“,从湖南来,找工作的。
她在附近一个小酒吧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,晚上上班,白天在屋里睡觉。
她不跟同事来往,不跟人深交,有人问她家里的事,她就笑笑,说:“家里没什么人了“。
她偶尔会在报纸上看到法子英的消息。
第一次是“合肥持枪绑架案歹徒法子英被抓获“,后来是“法子英被判死刑“,再后来是“法子英被执行枪决“。
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然后把报纸折好,扔进了垃圾桶。
第二天,她离开了武汉,去了东莞。
她知道,法子英死了,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了。
她可以重新开始,但她也知道,那些血,那些夜晚,那些死人的脸,会跟着她一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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